7月12日,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攜手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中國可再生能源電力并網研究協作組舉辦的“新能源和電動汽車協同發展圓桌會議”上,多位行業專家針對電動汽車與新能源發電的協同發展進行深入討論,并介紹了《新能源發電與電動汽車協同發展戰略研究總報告》。
將電動汽車發展與分布式能源、儲能等領域發展結合思考有多方面好處:首先,電動汽車的有序接入將提高電力系統對波動性可再生能源的消納能力,減少棄風、棄光電量,降低發電成本及污染物和碳排放水平;其次,對電動汽車的充電負荷的有序引導將降低電力系統負荷峰谷差、提高發電機組運行效率,節約發電容量投資及燃料成本;第三,電動汽車靈活充放電可作為系統輔助服務資源,降低系統輔助服務成本;第四,對電動汽車充電進行有效管理將一定程度避免或延緩輸配電投資成本。
若不對電動汽車充電進行管理或引導,電動汽車充電負荷非但無法幫助可再生能源并網消納,反而會導致電力系統調峰壓力增加,進而加劇可再生能源棄電問題。若采取有序充電、車輛與電網雙向互動(V2G)、退役電池儲能等并網方式,電動汽車儲能潛力可得到充分釋放,電力系統對可再生能源的消納能力將顯著提升。
然而在當前能源和交通政策環境下,新能源與電動汽車的協調發展存在諸多障礙:第一,目前中國新能源與電動汽車發展政策基于推動本行業發展規模為出發點,兩者的協調發展還未得到充分重視,兩者的規劃布局及相關政策缺乏銜接。第二,電動汽車與新能源發電的協調運作效果取決于車輛運行規律、充電行為、配電網變壓器和線路容量、動力電池容量及循環壽命等眾多復雜因素約束;第三,電動汽車用戶參與協同的積極性存在疑問,引導電 動汽車用戶將部分充電過程交由電力調度機構、充電服務商等第三方機構以及相應的多平臺融合模式問題仍待破題;第四,受當前中國電力工業政策和體制機制的限制,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等靈活調節資源無法直接參與需求響應及輔助服務,且目前電力系統針對各類靈活調控資源服務的補償價格仍無法充分體現不同質量調節資源的價值差異。
針對以上問題,專家們建議:應當盡快制定實施新能源和電動汽車行業協調發展路線圖;盡快研究制定反應系統價值的充放電價格政策;引導充電服務商直接深度參與電力市場;加快V2G及退役動力電池儲能技術研發與示范;建立上下游協同的激勵機制,開展新能源發電與電動汽車協同項目示范;建立新能源與電動汽車行業協同發展對話合作平臺。
截至2016年年末,我國新能源汽車的推廣量已經超過100萬輛,隨著電動汽車的推廣量逐漸上升,電動汽車對電網的影響也將越來越明顯。如果把電動汽車作為一個移動儲能裝置,未對電動汽車的充電、儲能等行為進行有效引導則將給電網帶來巨大負擔,反之則能夠為整體能源結構的改善貢獻力量。未雨綢繆,是時候探討電動汽車、電網、儲能、分布式能源等領域協同發展了。